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实施细则
第一部分:背景
1.1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,规范化妆品广告管理,加强并规范化妆品广告的监管,促进行业发展,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《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》,并于2016年5月1日正式实施,该办法主要针对化妆品广告的发布、内容、媒介等方面进行了规定。
1.2 为了加强化妆品广告的监管,维护广告市场的规范有序,进一步明确《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》的具体实施细则,本文总结了该办法的相关内容,为广告企业提供指导。
第二部分:具体内容
2.1 广告申报实行备案制度
2.1.1 化妆品广告发布前应当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,相关备案申请内容应当真实、准确、合法、合规。
2.1.2 化妆品广告应当按照备案内容进行发布,一处备案一处发布。
2.1.3 化妆品广告备案期限为6个月,逾期未发布的备案信息自动作废。
2.2 化妆品广告内容审查制度
2.2.1 化妆品广告中不得出现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,不得夸大功效,不得涉及医疗、疗效等内容。
2.2.2 化妆品广告中不得出现与化妆品本身无关的组成成分或含义,明示或者暗示含有某种成分或者效果,但实际不含有的情形。
2.2.3 化妆品广告中不得使用医学术语、名称、符号、缩略语或者其他词汇、图形、符号等误导消费者。
2.3 化妆品广告的媒介渠道制度
2.3.1 电子商务平台、社交媒体平台、移动终端等新媒介广告,应当按照本规定的内容及标准,通过信息公示等方式公开涉及内容。
2.3.2 化妆品广告不得通过非法媒介渠道发布。
2.3.3 化妆品广告媒介渠道不得员工纷争、宣扬恶意言论、批评竞争对手或其他违法违规内容。
第三部分:总结
3.1 化妆品广告是消费者了解化妆品及购买化妆品的重要手段。化妆品广告管理应该强化对化妆品广告发布、内容、媒介等方面的监管,规范化妆品广告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3.2 完善化妆品广告管理制度,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,加强对化妆品广告的监督和管理,有效遏制化妆品广告乱象,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。
3.3 所有企业在拟定化妆品广告时,应该严格遵守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,加强对化妆品广告的自我约束,提高化妆品广告素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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