仁智油服董事长钱忠良涉黑案宣判
背景介绍:
2021年5月31日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仁智油服董事长钱忠良涉黑案。该案共有14名被告人,包括钱忠良在内的4人因涉嫌组织、领导、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。
钱忠良被判有期徒刑18年
法院认定,钱忠良作为组织者、领导者,长期参与涉黑组织的实施活动,包括对下属成员实施违法、暴力行为,定期收受、分配非法所得等行为,严重破坏了社会安全和法制秩序。因此,钱忠良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。
其他涉案人员的判决结果
除了钱忠良外,涉案的其他被告人也被判处了有期徒刑。其中,仁智油服原总经理蒋建国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;助理总经理沙云龙、董事马天龙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,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和人民币200万元。
案件启示:
仁智油服钱忠良案的审理,充分展示了普法宣传与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,也彰显了法治中国建设的信心与决心。针对该案,作为公民,我们应当深入反思,反思涉黑涉恶风险背后的制度缺陷和社会痛点,共同探讨解决之道,为社会的和谐稳定、法治的深化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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